全校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教学部门补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
清明节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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