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上班,教学部门补上5月2日(星期二)的课程,5月6日(星期六)上班,教学部门补上5月3日(星期三)的课程。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继续做好新冠“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安全。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