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秘科
1.负责党委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办公会及相关会议的组织和记录工作,编写会议纪要;
2.负责学校党政公文的草拟、审阅、印发、归档、销毁等工作;
3.负责省教育厅网络办公平台、州委及相关部门公文文件收发、传阅、转办、归档工作;
4.负责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讲话以及其他各类文字材料的编撰工作;
5.负责校外来文、来函、来电和电子邮件等文字材料回复办理工作;
6.负责协助党政领导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7.负责协助其他科室做好学校大型活动的文秘服务工作;
8.负责向省教育厅及相关单位进行各类信息报送工作;
9.负责收集关于高等教育的相关政策信息,编制《高教动态》;
10.负责完成学校领导和党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行政科
1.负责全校性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
2.安排和落实上级领导机关通知的各种会议决定;
3.负责全校性重大活动等大型活动的会务服务工作;
4.安排校领导出行、公务用车等事务;
5.组织和安排上级领导机关领导、兄弟院校等来访的各种接待工作;
6.开展对外联络及接待工作;
7.作好学校印信管理;
8.处理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
9.负责办公楼的分配和调整工作;
10.负责接听学校公开电话、接收传真登记等事务;
11.负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甄别工作;
12.党政办公室财务报账管理工作;
13.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科
1.负责全校性会议会务管理、协调及大型庆典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2.负责全校性办公通知、公示公告的发布工作;
3.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4.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变更等工作;
5.负责全校性通讯录制作、更新工作;
6.负责落实全校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日常工作;
7.负责党政办公室网站管理工作;
8.负责办公室年度考核登记等工作;
9.负责制定各类聘书、工作日志、会务材料等工作;
10.负责全校电子校务、数据综合统计中党政办公室领域的相关工作;
11.负责落实教代会提案相关协调工作;
12.负责落实其他综合性事务;
13.落实校领导交办的事宜。
4.督查科
1.负责上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决策部署和上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2.负责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学校各委员会和领导小组会议以及其他党政重要会议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3.负责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各项短、中、长期计划、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4.负责学校领导批(交)办事项的完成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5.负责中层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报备工作;
6.负责《延边大学督查督办简报》编制工作;
7.负责书记信箱、校长信箱、12345政务热线处理情况的督促检查;
8.其他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9.落实校领导交办的事宜。
5.机要保密科
1.负责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管理和使用学校保密委员会印章。
2.负责学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制定学校保密管理制度、措施、办法和保密工作方案、报告,组织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工作决策。
4.负责做好学校要害部门、部位的调整报备等工作。
5.负责对涉密人员的保密资格进行审查,组织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
6.负责组织、指导定密和变更密级的管理工作。
7.负责对国家秘密事项及其载体的接触和知悉范围的确定进行指导和监督。
8.负责学校对外交流和宣传等方面的保密审查进行业务指导。
9.负责组织制定、实施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对保密要害部位(部门)的保密防范措施和设施(设备)组织实施技术检查。
10.负责学校各部门日常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和各级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1.负责协调查处泄密事件,协助制止、纠正、查处有关保密违纪、违法行为,参与保密违法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12.负责学校机要通信寄递证保管、使用等工作。
13.负责机要文件的收签、登记、送批、传阅工作。负责机要文件的清退、归档工作。负责机要文件的借阅(调阅)、复印、销毁工作。
14.负责教育厅及其他上级部门的党政公文的签收、登记、传阅、归档等工作。
15.负责省教育厅OA系统学校端口管理使用等工作。
16.负责接收、回执州委、州政府相关会议通知等工作。
17.负责党委常委会、党委全委会、校长办公会、协议书、校级文件等归档工作。